Appearance
[注释]
第三十四类主要包括烟草和烟具,以及某些用于吸烟和烟具的附件和容器。
—— 非医用烟草代用品;
—— 用于电子香烟、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的调味品;
—— 烟用草本植物;
—— 鼻烟;
—— 某些与烟草和烟具有关的附件和容器,例如:吸烟用打火机,烟灰缸,烟草罐,鼻烟壶,雪茄保润盒。
—— 医用无烟草香烟(第五类)。
—— 电子香烟用电池和充电器(第九类);
—— 汽车用烟灰缸(第十二类)。
3401
烟草及其制品
3402
烟具
3403
火柴
3404
吸烟用打火机
3405
烟纸,过滤嘴
3406
香烟用调味品
3407
电子烟及其部件